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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水务局原局长郑争受贿200万元被公诉 诸多受贿细节被披露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21-03-15 16:42 来源:南海网 作者:陈栋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15日消息(记者 陈栋)当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2018年至2019年,郑争利用担任临高县水务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方面,为郑某某等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四人好处费合计200万元。近日,该案的起诉书在网上公布,披露了诸多受贿的细节。

  2019年,上级部门批复临高县2019年一清洁某建设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投标条件。“这个项目,你想不想做?”郑争直言不讳地问着工程公司的老板郑某某。“我想做,如果能拿下项目……”郑某某立即回应道。

  郑争胸有成竹地让郑某某去找时任临高县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符某某对接,并承诺会交代好符某某。随后,郑争在办公室将写有郑某某姓名和电话号码的纸条交给符某某,指定符某某将该项目交给郑某某做。符某某按照郑争的指示,通过与郑某某对接项目招投标事宜、与招投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打招呼等方式,为郑某某在承揽该项目上提供帮助。

  为感谢郑争在公司中标该项目及申请进度款方面提供的帮助,2019年7、8月,该项目完成过半之时,郑某某在郑争的临高老家送给其90万元,郑争收下并于个人使用。

  经过如此操作之后,郑争在权钱交易的路上越走越远,在后面的操作中,手法愈加娴熟。2005年-2018年某安全工程厂区改造项目、临高三个村委会某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都被郑争通过上面的方式承揽给陈某某、柯某某、吴某某等人。投桃报李,他们三人也分别送给郑争70万元、30万元、10万元。

  2020年4月1日,郑争因涉嫌受贿罪,被三亚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2020年8月3日,经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次日被三亚市公安局执行逮捕。涉案赃款200万元已全部退缴。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认为,郑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0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郑争认罪认罚,且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调查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系自首。建议判处郑争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责任编辑:符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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